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包括“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等。
1.党支部党员大会
(1)参加范围:
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2)召开频次:
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3)职权:
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讨论和表决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4)议事规则: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
表决必须要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如需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参加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
2.党支部委员会
(1)参加范围:
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2)召开频次:
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
研究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
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
研究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内容;
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发展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及对党员的奖惩;
研究需由支委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4)议事规则: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
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有效。
3.党小组会
(1)参加范围:
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
(2)召开频次:
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
突出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事项、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等,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和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活动;协助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预备党员考察、党费收缴等日常工作;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做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部门党组(党委)工作要求,推进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
4.党课
(1)参加范围:
支部全体党员、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
(2)组织频次:
一般每季度开展1次党课,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讲党课,每年“七一”前后集中安排1次党课,并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其他成员每年至少为分管单位党员讲1次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所在党组织党员讲1次党课。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不得用业务会代替“三会”,不得用业务课代替党课。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一般每年召开1次 ,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
会前,组织理论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
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要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个人须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说清楚,提出整改措施;
会后,及时通报会议召开情况,针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限时加以解决。
要将整改措施以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还要指导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各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基层党委要派员列席。
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由党支部谁(党小组长)主持。
会前,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间广泛谈,提倡党员间互谈。查摆突出问题。
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说明查摆问题情况和征求意见情况。
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会上,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进行评议。
做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上报党组织备案。
“主题党日”制度,是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的有效途径。
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每月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
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时要佩戴党员徽章,基层党组织可以使用党旗。
主题确定上,推行“上级点题+支部选题”模式,每年至少开展2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
贯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实行档案化管理,召开重要会议、组织大型活动、民主评议等要全程动态纪实,做到有会议方案、会议记录、活动纪实、党员签到、影响资料。使用规范记录簿进行记录。书面材料分类归档,影响资料在活动结束后7日内上传灯塔党建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