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突出特征之一。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载体。通过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我们党建立和发展了“三会一课”这一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这也成为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统一党员思想行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有力武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三会一课”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内法规中以位阶仅次于党章的准则形式,完整地将“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固定下来。2018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对“三会一课”召开的频次、职权和任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新时代“三会一课”制度运行具备了主干性党内法规层面的基本遵循。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从新时代实践看,伴随着一系列党内法规的施行,其规范化程序化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但是,“三会一课”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三会一课’走过场,党内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问题突出”,“要把质量搞上去,不要流于形式,如果搞和不搞差不多,那就没有意义了”。激活“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效能成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开展好“三会一课”。共产党员的党性并不会随着党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在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中反复锤炼、不断强化,这是我们党历来重视组织生活的重要缘由,也为确立“三会一课”定位、抓住“三会一课”重点指明了方向。在“三会一课”中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体现了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要求,意味着“三会一课”不能自由散漫,应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通过增强“三会一课”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在政治学习和教育中加深党员对党的性质宗旨和党员权利义务的认识,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同,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才能让“三会一课”的政治属性真正落地见效。
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好“三会一课”。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是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缺乏动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党建与业务相脱节,党建工作不能发挥引领业务工作的功能,党员就会对“三会一课”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党的组织路线历来都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保证。“三会一课”的制度效能最终应体现到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发挥中去,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党的组织生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要求“三会一课”应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有实质性内容,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并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党课应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党员群众为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勇于攻坚克难、敢于担当作为。
在“三会一课”中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梳理当前党的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时,提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的问题。这一问题反映到“三会一课”中,体现为决策走过场,讨论不充分,党员难有“参与感”;党课照本宣科,以完成任务为目标,学习效果欠佳。一是应在决策议事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三会一课”不仅要开展理论学习,还应具有重要的决策议事功能,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要切实发挥决策议事功能,就必须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比如,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委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不仅是向支部党员通传违纪案件的过程,更是查处违纪案件中发扬党内民主的程序性和实质性要求。通过讨论,基层党组织能够更好地对违纪对象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支部党员也能从中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又如,党支部书记是否在决策前积极推进决策事项的党务公开,是否为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提供支撑,都影响着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的主动性和决策议事的实效。二是应在政治学习中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增强政治学习吸引力。这要求“三会一课”召集和主持人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知晓党员的理论薄弱点、实践关注点,做到会前精心准备,会上引导党员互动参与、积极思考,促进会后学为所用。
为高质量开展“三会一课”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做好“三会一课”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各级党组织应站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高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破除“重业务轻党建”的固化思维,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把准“三会一课”的功能定位和切入点。各级党委(党组)应把党支部建设作为重要的基本建设,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的分析研判和督促指导。二是改进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基层党建工作围绕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展开,围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展开。在强调“三会一课”规范化标准化的同时,也应对痕迹管理适度松绑。对“三会一课”的评价,应放到党支部是否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整体中去看,注重与支部工作实绩相结合,而不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不能仅仅停留在“党务”层面,还应上升到“党建”层面。应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学习,推动党支部书记等深刻领会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其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